外部防雷设施的检查与测试
(一)、检查的主要内容
1、检查接闪器(避雷针、避雷带、避雷网)的安装布设情况
(1)、避雷针的保护范围、避雷网格尺寸(根据防雷类别按强制性要求确定);
(2)、避雷针与被保护物(如天线等)的安全间距(>3m);
(3)、接闪器的安装焊接工艺,避雷带(网)是否连接成闭合环路,焊接情况及搭接长度,避雷针应从二个不同的方向进行泄流;
(4)、接闪器是否损坏及锈蚀程度。
2、检查引下线安装布设情况
(1)、检查引下线布设间距(按防雷类别确定);
(2)、检查引下线的材质及截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(禁止使用铝绞线作为避雷针引下线);
(3)、检查安装焊接工艺(遇转弯拐角处应采用软角处理),焊接的搭接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,以及有否损坏和锈蚀程度。
公用接地系统是将防雷系统的接地装置、建筑物金属构件、等电位连接端子板、设备保护地、屏蔽体接地、防静电接地、功能性接地等连接在一起,从而构成了共用的接地系统。
浪涌保护器是限制雷电流瞬态过电压的保护装置,主要分为电源浪涌保护器和信号浪涌保护器,安装在设备前端,保护用电设备和弱电设备。
综上,防雷装置是用来保护建(构)筑物及其内部设备的措施,综合防雷系统一定是囊括各个方面的防雷装置,在建(构)筑物做防雷设计时,应根据建筑物的特点,规划,协调统一的内部防雷措施和外部防雷措施,做到、技术先进、经济合理。
第三类防雷建筑物:
1、省级重点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。
2、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.012次/a,且小于或等于0.06次/a的部、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。
3、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.06次/a,且小于或等于0.3次/a的住宅、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。
4、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.06次/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。
5、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,并结合当地气象、地形、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,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、22区、23区火灾危险环境。
6、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/a的地区,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、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;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/a的地区,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、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。